本院設有急重症醫療品質委員會,定期修訂及檢視外科病患轉出入外科加護病房之適應症。
一般轉入的原則如下:
- 重大常規手術術後:如心臟、胸腔、腹腔、泌尿道、移植、頭頸部手術等,術後需要積極加護治療,如:使用人工呼吸器、升壓劑靜脈連續滴注等。
- 多重性嚴重創傷合併嚴重血液動力不穩或換氣功能受損。
- 重大緊急手術術後而需要特殊監測及積極治療者。
- 任何原因造成之休克。
- 急性心肺衰竭:如危性心律不整、心包填塞、呼吸道阻塞、呼吸衰竭、嚴重感染、電解質異常、血氧過低、急性腦病變等。
- 術後嚴重併發症:如大出血、嚴重感染等。
- 急性顱內出血、腦浮腫、急性顱內壓升高。
- 8.高位頭頸創傷併呼吸困難。
- 9.嚴重敗血症或多重器官衰竭及併發症。
- 似腦死病患欲捐贈器官者。
- 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認定患者情況必須住加護病房治療。